近日,因被执行人李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且经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无果及线下调查后,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017年,被执行人李某某向申请执行人吴某借款12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但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某却未偿还上述款项。吴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某分期偿还。吴某心想在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李某某应当会按期主动履行。但却事与愿违,李某某不仅到期未偿还借款,反而还玩起了“失踪”,电话也不再接听。吴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并第一时间冻结、查封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车辆及房产,但因被执行人李某某在多家法院涉及经济纠纷,其名下财产已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后执行干警经多次联系终于打通了被执行人李某某的电话,但其表示无力偿还后便匆匆挂断电话。
由于被执行人李某某始终未按约定履行其应尽的还款义务,田家庵区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不再给予其履行宽限期,李某某将要为自己屡次失信承担“不利后果”。社会诚信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接下来,田家庵区法院将采取进一步措施督促被执行人李某某履行义务,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