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阜阳市颍泉区多措并举,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严把关,高标准选聘人民调解员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政治立场坚定、善做群众工作、热心调解工作的“两代表一委员”、“五老”和退役军人等选聘为人民调解员,同时将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村(居)法律顾问充实到队伍中,持续发挥律师“传、帮、带”的作用和化解纠纷的专业优势。
育人才,高水准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建立人民调解员“精准培训”机制,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评析、现场观摩等形式,重点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重管理,高要求管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完善岗位职责和定期考核制度,由其所在调解委员会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履职尽责、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等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考核,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的人民调解员,由主管单位督促其所在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解聘。
添新力,高质量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把“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与人民调解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通过抓实“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选聘100余名威望高、情况熟、明法理的村委会干部和党员代表,建成一支贴近群众、扎根基层的“法律明白人”调解工作队,既当纠纷“调解员”,又当问题线索“信息员”,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马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