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以线上“单轨制”无纸化办案模式办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决被告人鲁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该案从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到本院立案、审结仅用时4天,且庭审用时大幅缩短,大大提升了刑事审判工作的效率。
这是宣州法院“单轨制”办案罪名范围从危险驾驶案件拓展至“五类案件”后的首次尝试。
“单轨制”办案是指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理裁判,再到生效执行等办案环节,均依托“政法跨部门一体化办案平台”,通过跨单位、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所有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在网上流转,纸质卷宗不再随案移送,实现公、检、法、司四机关法律文书跨部门线上一键送达,改变以往纸质材料“线下跑”,电子材料“线上移”的传统双轨制办案模式。依托该系统,能够实现刑事案件信息安全共享,办案协同优化,真正实现“线上接收卷宗、网上阅卷办案”的单轨制办案流程。
自今年1月正式实行因“醉驾”引发的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办案以来,该院通过“单轨制”办案模式共审结危险驾驶案49件,实现该类案件100%线上流转,节省了卷宗交接时间,大大提升了刑事案件办理的智能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冯晶蕊 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