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火龙岗派出所接到繁昌区居民程某报警称,自己去钓鱼,结果被鱼塘主人“索要”了1.5万元,还被打了一巴掌。后经民警调查,两名鱼塘主人涉嫌敲诈勒索罪,钓鱼男子也涉嫌违法。
原来,程某是一名钓鱼爱好者,于日前驾车到火龙岗,在一处水塘边开心垂钓,钓了约3小时后,便打算离开。这时,两名男子拦住他的去路,称该水塘是私人养殖的鱼塘,他们是鱼塘主人,要求程某把钓到的鱼全部放回塘中。其中一人揪住程某的衣服,另一人二话没说就打了他一巴掌。
程某告诉民警,他当时不知道所垂钓的水塘是私人养殖鱼塘,为此他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但是两名鱼塘主人不依不饶,把我带到一处小房间里。其中一人还说,‘你直接赔偿我们2万块钱就算了,要不然送你去派出所,你就会有案底。’我提出支付1.5万元作为赔偿,他们才肯放我离开。”
火龙岗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经调查核实,两名鱼塘主人此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而程某在未经鱼塘主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入鱼塘钓鱼,其行为涉嫌盗窃,公安机关考虑其情节轻微,对其做了充分的法律宣传教育后,依法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程某也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同时,警方也为程某追回1.5万元并返还。(弋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