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法院积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进程
来源:刘流 周子琪 2024-07-26 18:05:50 责编:吕宏伟

近年来,怀远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乡村实际,创新举措,精准施策,不仅有效降低了诉讼案件数量,更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1至6月份,新收案件下降10.06%、调撤率达44.87%,通过“庭村居联动”调解机制,成功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30件。

多元解纷,构建乡村和谐新生态。面对乡村地区矛盾纠纷复杂多样的特点,怀远法院积极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通过与公安、司法、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的紧密合作,建立了一套高效的信息共享和定期交流机制,确保了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发现、有效分流、妥善解决。村居“微法庭”的设立,更是将司法服务送到了群众家门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法院还创新推出了“一村(居)一法官”制度,法官们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以案释法,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促进了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

法治文化,点亮乡村精神家园。法治文化的培育是“法治乡村”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怀远法院依托镇、村(居)文化阵地,精心打造了一系列法治文化景观,如“法治文化园”、“法治长廊”、“法治书屋”等,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以及法治故事、村规民约等内容融入其中,让法治元素在乡村的每一个角落生根发芽。这些法治文化阵地不仅美化了乡村环境,更成为了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精神的重要场所,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成为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精神支柱。

诉源治理,激活乡村治理源头活水。怀远法院深知,解决乡村矛盾纠纷的关键在于预防和治理。为此,该院坚持把非诉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零距离”上门问需、“问诊式”法治体检等方式,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矛盾。同时,法院还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积极作用,他们既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又是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更是法治活动的组织员,为乡村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依托“基层治理‘红哨所’”、“家事调解室”、“退休法官调解室”等矛盾纠纷调解品牌,法院成功推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协调联动,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效化解。

以案释法,让法治教育深入人心。法庭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怀远法院充分利用这一资源,通过“法庭+N”模式,选取乡村发展中常见的案例,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将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村民家中。这种“零距离”的普法方式,不仅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温度,更让他们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法院还注重以案释法工作,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复杂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怀远县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道路上,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长治久安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刘流 周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