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阳市颍泉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聚焦“三抓”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抓学习培训。积极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活动,重点向人民调解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及《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继承、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法律条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生动典型的案例让人民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条文有更加深入的理解,指导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更好地宣传法律知识以及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
抓调解宣传。为提升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增强群众有矛盾找调解的意识,颍泉区司法局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的同时,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相关知识和典型案例,并向群众讲解诉前调解省时、省力、省心、省钱等优势,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运用诉前调解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
抓协调联动。针对涉及多部门、跨领域的矛盾纠纷协调难问题,颍泉区司法局采取集中联办的方式,加强与派出所、法院、土地、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将纠纷调解由“单打独斗”推向“协同作战”;同时,构建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等方式,统筹矛盾联调、隐患联排、问题联治、信息互享等工作,避免群众“多头跑”,让纠纷调解更加便民化。(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