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复杂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诉前诉中的细致调查、耐心沟通,最终促成调解协议书的签订,有效避免潜在的多次诉讼及信访风险。
2023年9月,卢某某驾驶拖拉机在104国道上行驶时,为避让对向转弯的江某某驾驶的摩托车,不幸与顾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导致卢某某及其乘客高某某不幸身亡。卢某某的子女随后将驾驶员顾某某、车主江苏某物流有限公司及承保人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67254.70元。
在审理过程中,某保险公司提出异议,认为交警部门在事故认定时遗漏了关键当事人江某某,请求追加其参加诉讼并重新划分责任。法院深入调查发现,若追加江某某为被告,不仅可能引发多轮诉讼,增加各方诉累,而且鉴于江某某经济状况窘迫,缺乏赔偿能力,实际执行将困难重重,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引发信访问题。
为避免这一局面,彻底实现案结事了,明光法院采取了积极而灵活的应对措施。一方面,主审法官与交警部门对接,通过现场模拟实验等手段,深入还原事故经过,确保事实认定准确无误;另一方面,法官多次组织各方进行调解,耐心向各方阐明利害关系,寻求共识。最终,在法院的不懈努力下,江某某主动承认了自身责任,并承诺筹措5万元作为赔偿。同时,原告卢某的子女与被告某保险公司也达成共识,同意不追加江某某为事故责任人,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金644858元。三方在法庭上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结事了,是力争让各类纠纷找到最佳解决途径。本案中,通过灵活运用调解手段,成功避免了潜在的多次诉讼及信访风险,将法理、事理、情理融合,有效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一案结,多案了,彻底终结矛盾纠纷。(张培远 鲍育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