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争夺抚养权 融情调解护成长
来源:周方舒 2024-08-07 10:48:18 责编:聂静洁

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高效调处了一起父母争夺抚养权案件,为未成年儿童顺利入学争取了宝贵时间。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多年前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父亲李某抚养,但由于李某常年外出打工,便将孩子托付给其奶奶代为抚养。转眼间,孩子到了要上中学的年纪,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母亲刘某想让孩子在自己所在的城市上学。可因抚养权归孩子父亲李某,母亲刘某无法给孩子落户上学。刘某试着与李某取得联系,但一直没有音讯。无奈之下,刘某来到法院诉请变更抚养关系,并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

烈山区法院少年(家事)法庭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详细查看诉状和刘某提供的证据材料,初步审查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该案。了解到孩子母亲的焦急心情,为了孩子能够顺利进入学校,承办法官多次电话与孩子父亲进行交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希望其能通过平和协商方式解决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孩子随母亲生活,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至此,该案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