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太和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积极运用调解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三抓发力,有效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展现行政复议新“枫”景。
一抓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覆盖面。太和县司法局坚持应调尽调,对于涉及财产类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实行调解全覆盖,协调、指导行政机关主动对接申请人,询问调解意愿,力争调解率不断提升,对于不适合行政复议机关主持调解的,引导行政机关自查自纠,自行达成和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截止到目前共计调解、和解68件。
二抓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全过程。一方面在案件收到申请后,案件受理前,严格把握黄金五天的审查时间,积极引导当事人参加案件受理前的调解,通过督促行政机关自查自纠,推动行政机关主动与申请人和解,实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另一方面对于受理后的案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取证、面对面听取意见、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能优势,化解申请人的矛盾纠纷,提高案结事了率。
三抓行政复议的调解执行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八条,对于经过调解的案件,提醒当事人及时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对于期限内不起诉并且不履行调解书的,行政复议机关严格依法强制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权威性和严厉性,截止目前,共计一起调解案件,申请人当场履行了调解书内容,交付了罚款,彰显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王勇 王皖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