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6 日,阜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玄到颍上县司法局刘集司法所、杨湖司法所调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张玄在调研中详细了解了司法所的高质量发展状况、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情况以及安置帮教风险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进展,听取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与要求。
张玄对颍上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要求。一要加强业务学习。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向优秀的兄弟站所或县局各股室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努力实现“后进变先进,先进能保持”的目标。同时,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指导,增强履职能力,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二要提高风险意识。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深入推进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解决于萌芽状态。同时,要加强重点人群管控,严格依照依照省、市的具体工作要求,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落实“9.3.9”管理制度。在安置帮教工作中,要做好分类施策,总结有效的方式方法,并落实“双列管”制度,确保“底数清”“去向明”。三要增强法治思维。在普法工作方面,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做到“因地制宜”“抓重点”,实现普法形式的多元化,让普法工作更精准且有实效。在接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时,要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穆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