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闪里司法所 “1+2+3”开创调解新模式
来源:丁伟 2024-08-12 20:21:59 责编:费伟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近年来,祁门县司法局闪里司法所积极探索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在不断摸索和运用中总结出“1+2+3”的工作模式,即“1个纠纷2个方法3位人员参与审查评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通过全新的方法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1”,即从接触当事人到受理纠纷案件到调解,以及案件调解成功后续回访,均由人民调解员一人主要负责,避免调解员过多以及调解员一人同时办理多起案件造成对案件不熟悉、不深入,确保人民调解员准确了解矛盾纠纷案件的实时动态和信息,便于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

“2”,即运用新、旧模式协同并用的方法,对每一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背靠背做调解工作,用耐心有效化解矛盾,法理情理并用,调解定纷止争,站在当事人角度,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支持当事人合理诉求,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让当事人信服调解员的调解。

“3”,即案件调解完成整理卷宗,由合法性审查人员对案件程序审查,对案件运用法律的准确性、调解过程中针对性的问题审查记录,同时向调解员反馈审查中的问题,最后由司法所长对调解案件给予评定,实现由调解员到司法所长负总责的全程参与和审查评定工作模式,提升人民调解的案件质量和工作水平。(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