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在化解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采用“诉前鉴定+调解”的解纷模式,成功促成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2023年8月,原告任某驾驶车辆碰到高速公路的护栏,事故造成车辆损伤。任某与被告某保险公司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车辆损失费、施救费等合计9万余元。案件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争议的焦点为车辆损失。被告保险公司认为原告对车损的评估费用过高,提出对车辆受损评估鉴定。随后,法官组织双方对送检材料质证后委托相关资质机构评估,评估报告确定了车辆损失费用,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最终,在诉前鉴定的基础上,经承办法官的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车辆损失费等合计4万余元,案件顺利结案。
“诉前鉴定+调解”的解纷模式,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了办案效率,真正实现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最终目的。(淮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