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立案庭的数名干警共同前往江苏省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江苏某材料公司厂房内设备进行查封。
安徽某商贸公司与江苏某材料公司从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共签订了四份《产品销售合同》,总金额为1164万余元。合同签订后,申请人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而被申请人未如约支付货款。后在申请人的多次催要下,被申请人履行了一部分债务,但仍有469万余元货款未付。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实现,申请人向本院提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被申请人厂房内其中一条生产线上一到三楼所有的设备及控制柜。
该保全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整个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并联系申请人及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考虑到保全线索为被申请人厂房内一条生产线上的机械设备,且厂房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法官在综合研判后决定采取“活封”方式,就地查封该企业的设备。
实地走访查看后,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厂房已经断电停产。在门岗留守处人员的指引下,执行干警进入漆黑且密不透风的厂房内,借助手电筒照明,在闷热、密闭的环境里,仔细清点、核对、登记需要查封的设备,张贴封条,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经数小时奋战,干警们最终将一到三楼内的设备及控制柜查封完毕。
田家庵区法院一直致力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在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助力企业快速回血、恢复生机,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查封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朱银洁 陈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