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三步走”构建法纪联察新模式
来源:赵晓雅 2024-08-20 16:14:31 责编:费伟

近年来,全椒县围绕“督什么、怎么督、如何改”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刃”作用,积极探索法治督察新模式,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根据《滁州市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县委依法治县办与县纪委监委密切工作联系、强化协调协同、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除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职责情况、行政执法规范化等年度重点督察内容外,将党内法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年度督察清单,推动依法治县和全面从严治党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形成联动督察力量。组建由县委依法治县办成员、县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法治督察员、基层法治观察员等组成的督察组深入单位和乡镇开展实地督察,通过召开见面会、查阅台账、听取汇报、执法案卷评查、个人谈话等方式,发现被督察单位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以督促学、以督促改,推动全县法治建设高效高质发展。

做实督察反馈整改。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督察组现场交办问题清单并下发督察通报,要求被督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分工、举措和时限,确保按时整改到位。督察结束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将督察通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等通报给县纪委监委。对未及时完成整改工作的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及时反馈给县纪委监委,并作为评估各镇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倒逼各单位抓实抓牢抓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推动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

下一步,全椒县将继续发挥“法纪联察”利剑作用,积极探索和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法治督察活动,了解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精准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让全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赵晓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