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向原告还款,我会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出狱。”这是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近日在安庆市九成监狱“高墙”内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正在服刑的当事人雷某对原告的还款承诺。
2021年12月,宣城某汽车养护中心与雷某就维修汽车达成合意,约定由该汽车养护中心向雷某提供汽车零配件及维修服务,雷某向该汽车养护中心支付维修款。宣城某汽车养护中心已按约履行完毕汽车维修义务,然雷某一直拖欠12840元维修款未支付。多次催要无果后,宣城某汽车养护中心遂一纸诉状将雷某诉至法院,要求雷某给付拖欠的款项及逾期利息。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雷某在九成监狱服刑,鉴于被告的特殊情况及原告的诉求,承办法官积极与监狱方面沟通预约,最终确定案件开庭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承办法官、书记员前往被告雷某服刑的监狱,在监狱工作人员的配合下,组织双方当事人在“高墙”内进行庭前调解。法官耐心地向雷某释法明理,雷某表示其已意识到履行还款责任的重要性,然其已入狱三年无经济收入来源,暂时确无能力支付拖欠的维修款,并请求承办法官帮其向张某争取延长还款期限。考虑到雷某的难处,承办法官从“给服刑人员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彼此理解退让”等情理方面温情劝导张某,最终张某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待雷某出狱后再履行款项给付义务。雷某也表示将积极争取减刑机会,早日回归社会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这起将“公堂”搬进“高墙”的特殊庭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践行了法官“为民办实事”的诺言,彰显了司法温度。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宣州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群众路线,继承和发展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李文静 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