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椒县司法局坚持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深入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实现合法性审查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助推乡镇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
强化机制建设,让审查全覆盖“推得进”。建立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出台《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将乡镇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明确各司法所为合法性审查机构,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的具体流程、规范要求,全力保障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得进”。
强化审查程序,让审查意见“看得见”。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主导制定《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乡镇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等参照格式,统一《乡镇合法性审查流程图》《乡镇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等制度,严格依规依程序办事;认真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审查程序,当好审查把关者,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看得见”。
强化队伍保障,让审查人员“审得好”。以审查业务培训为抓手,组织开展乡镇合法性审查人员轮训,通过采取“以老带新”模式,让轮训人员全面参与到合法性审查事项办理全过程,在“实战”中明确合法性审查标准,理顺合法性审查程序,掌握审查业务技巧;组建“司法所长+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合法性审查工作队伍,以专业化能力确保乡镇合法性审查人员“审得好”。
强化督查考核,让审查反馈“落得实”。切实发挥好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从考核监督发力,力促合法性审查工作精准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将乡镇合法性审查意见反馈工作成效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作为基层法治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通过以“评”促改,以“考”促实,将督查结果运用到位,切实让合法性审查意见反馈“落得实”。(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