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谢家中来到县社区矫正中心,现场见证了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解除社区矫正。
自该名未成年矫正对象踏入社区矫正的大门起,检察人员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程密切关注其矫正进展,确保每一步都依法、规范、有效。期间,检察人员不仅与社区矫正中队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思想动态及教育帮扶情况,还积极参与到矫正方案的制定和调整中,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的矫正措施。
在检察人员和矫正中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该名未成年矫正对象逐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危害,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努力矫正不良习惯和行为模式,逐渐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矫正期限届满,经过全面评估,该未成年矫正对象被认定符合解除社区矫正的条件。五河县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全程参与此次解矫宣告活动,并现场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检察人员鼓励其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回归正常生活。
此次矫正过程,是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未来,五河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黄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