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的案件尽心调解,还当场拿到了一部分钱,这件事可算是有着落了”。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法庭舜心调解室调解了一起因亲人生前债务未清偿引发的纠纷案件,在调解员多次耐心沟通引导下,债务人的妻子当场给付了3万元,剩余款项达成协议分期还款,案件得以和平解决。
李某与郝某系同事关系,2023年,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郝某借款,郝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分两次共计转款10万元,同时确定了利息并约定按月支付。同年,在债务还未清偿完毕的情况下,郝某得知债务人李某已经去世的消息,遂找到李某的妻子张某要求其继续偿还欠款,但协商无果。后郝某将李某的妻子及其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案件受理后,舜心调解室的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了两被告,希望他们可以到舜心调解室来“喝喝茶,话家常”,债务人的妻子张某告知调解员,其儿子因生病无法到场。同时李某电话表示愿意放弃对债务人遗产的继承权。张某在调解员的耐心开导下逐渐敞开心扉,忍不住向调解员哭诉:“我丈夫突然去世,还留下几笔不小的债务,这对我打击很大!我愿意偿还郝某的钱,也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可我现在经济困难,我和儿子还要继续生活,实在掏不出这么多钱,请给我一点儿时间周转。”
调解员在了解到张某的家庭情况后,立即电话联系郝某,耐心细致地向他讲述张某家中的困境。郝某表示能够理解张某的难处,同意给其一点缓冲时间,而张某为了彰显自己还款的诚意,也当场将自己近期周转来的3万元给付郝某。最终,郝某同意张某分期偿还剩余欠款,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该案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照顾了债务人家庭的实际情况。
泉山法庭舜心调解室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调解理念,坚持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于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调解品牌,坚持从源头化解矛盾,减少诉讼成本,实质化解决矛盾。(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