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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七位一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来源: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冯长福 2024-09-12 20:39:36 责编:冯长福 许梦源 喻寒松


工程质量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生命线。记者日前从合肥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该市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实行谋划、设计、建设、经营、管护、融资、监督“七位一体”,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所辖县(市、区)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监督举报热线,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评审不搞“逢评必过”

注重提高项目谋划、设计质量,强化投入保障。针对全市土地类型多样化的实际,该市按照“平原圩区、丘岗区、低山丘陵区”进行分类,差异化推进农田整治。坚持集中连片谋划,统筹新建、改造提升和补建,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统筹农田建设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做到同步发力。

未来3年,将集中打造环巢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江淮分水岭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引江济淮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力争3年后每个示范区面积突破100万亩。

合肥市在全国率先从市级层面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导则,明确平原圩区、丘岗区、低山丘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实行黑(必选项)、红(禁止项)、绿(推荐项)三色管理。坚持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与年度建设计划分开,县级凭市级初步设计批复,申报年度建设计划。

压实县级评审关,强化县级评审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强化市级评审,坚决不搞逢评必过。

逐年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资强度。今年该市执行丘岗每亩5600元、丘陵每亩5000元、平原圩区每亩3800元、改造提升每亩3000元的投入标准。市财政按照亩均新建4200元/亩、改造提升3000元/亩的标准,提前下达5.2亿元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从严查处监理不履责行为

牢牢守住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生命线,严把质量关,才能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成利民、富民、得民心的工程。

合肥市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工作规范,强化项目勘察、测绘、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监理、评审全过程质量管控。

严把项目法人组建质量。一律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或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乡镇政府共同作为项目法人,乡镇不得独立作为项目法人。严把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抽检基础上,引入市、县主管部门抽检。

严把施工质量,切实解决隐蔽工程质量问题。严把监理质量,确保监理队伍力量和人员达到工作要求;定期抽查,从严查处监理不履责行为。

严把验收质量,在两个全覆盖基础上,实行规范化的单体工程验收流程,引入专家评定制度;严格追究合同违约责任。

在高标准农田管护上,出台《合肥市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规程(试行)》,坚持“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做到有制度管、有人管、有钱管、有标准管、有考核监管。

在建工程或保修期内工程,一律由施工单位负责管护;水闸、泵站等具有较强专业性的设施,选择具备专业条件的企业负责管护;沟渠、机耕路等专业性不强的设施,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或成立专业队伍进行管护;对于流转土地,村集体在受托流转时,约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护责任;对县级自主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县级乡投公司应做到规划、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

合肥市财政还按照每个乡镇10万元的标准,安排管护经费,实行工程化管护。对排查出来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乡镇申报管护工程项目,县级核实后对管护工程进行立项、审批。

纪检部门“紧盯”工程建管各环节

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也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极高。

合肥市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正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在强化执纪监督、完善群众参与监督机制上,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纪检监督;市农业农村局要求所辖县(市、区)农业部门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监督举报热线,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高标准农田建好管好,更要用好。合肥市现有耕地722.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18.5万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431.68万亩。在高标准农田建成区,该市有序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引入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和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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