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淮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来源:鲍育凤 2024-09-12 17:26:42 责编:费伟

为进一步加强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9月11日,淮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泊岗乡淮河岸边顺利举行。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猛生和明光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传宗共同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明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杰表示,在淮河流域明光段设立司法保护基地,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今后明光法院将以巡回法庭为依托,以司法保护基地为示范,以淮河保护为重点,建立起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司法协作,构建起更加完善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

滁州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胜权对淮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坚持严的基调,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要始终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加大对破坏林业资源生态环境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坚持惩治和修复并重,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工作机制,助力受损环境及时修复。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坚持依法履职,构建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审判体系。要立足审判本职,创新环资案件审判机制,推行“三合一”审判模式专业化,统一裁判理念、审判方式和法律适用,提升保护实效。统筹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巡回法庭建设,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将审理和预防功能发挥在基层。坚持统筹联动,凝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要持续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有效协作,深化联席会议、行刑衔接、府院联动、工作会商、信息共享、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基地保护共建等多项机制。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合作大格局,实现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与源头治理双赢多赢共赢。(鲍育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