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来源:许令军 2024-09-19 18:37:39 责编:聂学剑

近日,颍泉区人民政府以明电《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的范围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或主要实施部门负责清理,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清理,镇政府(街道、园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牵头清理。因机构改革涉及新组建机构或职能调整的,由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

本次清理明确了清理步骤和时限,明确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全面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单位政策法规科(股室)为具体承办机构。要求凡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不一致,与国家、省、市等上级文件不一致的规定和内容,均应当进行相应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

明电强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全面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摸清底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要逐件建立清理工作台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理工作任务。(许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