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出行受限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来源:淮上法院 2024-09-30 16:42:03 责编:吕宏伟

近日,被执行人冯某因被限制高消费,乘坐高铁受限,遂主动联系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要求履行法律义务,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22年11月,因举办活动需要,冯某向申请人张某预支差旅费2400元,后由于活动人员没能到场,导致活动未能成功举办。冯某承诺于2022年11月23日退还2400元差旅费,但却迟迟不予退还。张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冯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张某差旅费2400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冯某未履行法定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第一时间向冯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冯某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查询,未发现冯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承办人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发出了“限高令”。

冯某被“限高”后,导致无法购买高铁票,出行处处受到限制。近日,迫于执行压力,为了不影响自己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冯某主动联系法院,并履行了全部案款,本案顺利执结。(淮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