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六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原主任刘磊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由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刘磊通过转账等方式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金安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