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费用不履行 依法退款担责任
来源:谢晓宾 2024-10-09 17:54:48 责编:聂静洁

近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代收费用不履行的案件。

2023年5月,卡某计划从北京迁居上海,通过朋友的介绍,他在微信上联系了过某来讨论物品搬运的事宜。过某给卡某发送了第三方某运输公司的电子合同,并进行了详细的报价,后卡某签订了与第三方某运输公司的电子合同,通过支付宝将19980元的运输费用支付给过某。

因过某未及时将运费交于第三方某运输公司,运输公司拒绝为卡某提供运输服务,并向卡某发送声明,要求卡某再支付与运费等额的保证金,收到运费后退还保证金。卡某无奈支付了19980元保证金。

运输完成后,过某未向运输公司支付运费,也未向卡某退还运费。卡某只好报警处理,过某虽然承诺会分期退还运费,但最终未履行。于是,卡某诉至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要求过某退还19980元运费及相应的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之间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过某代收了卡某的运输费用,但未及时将这笔费用交给第三方某运输公司,导致卡某又向运输公司支付一笔等额费用。因此,过某应退还收取卡某的运费19980元及相应利息。法院判决支持了卡某的诉讼请求。谢晓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