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企业法人涉嫌职务侵占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
近日,阜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一企业报警称,其公司法人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侵占公司财物,导致公司濒临倒闭。民警展开调查取证,经侦查查明,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刘某在担任阜南县某洗涤公司法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多收少转及收取部分客户洗涤款,不在营业额清单中显示,不上交公司等手段,累计侵占公司财产达 30多万元,均用于和公司经营无关的个人日常开支。
阜南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进行上网追逃,不久,刘某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主动把侵占公司的30多万元退出。
目前,阜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人民币三万元。(吕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