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批劳动争议案件,不仅得到劳动者的赞扬,还树立了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维护司法权威、注重人文关怀的正面形象。
2024年3月,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淮北市某公司向王某等8人支付工资及加班费共计2.3万余元。因淮北市某公司经营困难,无能力一次性向王某等8人支付全部欠款,故双方就还款期限产生争议,王某等8人向烈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8月,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员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后,多次与被执行人淮北市某公司负责人赵某电话沟通,并到公司实地调查,确认公司经营困难的事实情况。执行员将申请执行人王某等人与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赵某约到烈山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协商还款事宜。在执行事务中心,公司负责人赵某向执行员说明了公司的经营困境和财务状况,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减少部分费用。通过执行员的沟通调解,申请执行人对公司处境表示理解,同意了公司负责人的请求。公司负责人赵某当场向8名申请执行人分别支付相应的案件款,一批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