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
来源:王帮成 2024-10-22 12:34:15 责编:费伟

近年来,寿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参与度。

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该局坚持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源头性、基础性作用,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注重调解阵地建设,人民调解基础不断完善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36个,共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700余名,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2023年,炎刘镇人民调解委员因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其工作方法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市调解领域宣传推广。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格局。在县、乡两级重点行业、热点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共建立寿县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3个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行业具体情况和特点,依法依规制定出行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培育打造政法创新项目。学习推广“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培育打造“当面鼓、对面锣”特色调解品牌,总结提炼调解工作方法,“面对面、明事理、讲诚信、促和谐”精神初步融入调解工作,“事稳当地、息纷止争、邻里和谐”工作目标已见成效。结合实际,筹措资金4万余元,在人口居住集中的老县委大院设立“当面鼓、对面锣”特色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推广特色调解品牌。整合调解资源,集中进驻乡镇矛调(综治)中心,提供“一站式”特色解纷服务。截至目前,全县25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已分别进驻县、乡两级综治(矛调)中心,基本做到窗口集中、标志规范、设施完备,服务齐全。(王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