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法官,感谢你们的调解,我今天是特地来还原告借款的,还请你们法庭做个见证,把案件彻底了结。” 10月16日上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程某某,来到无为市人民法院牛埠人民法庭,拿着一沓现金,表示要在法庭见证下当场履行。
原来,今年7月,牛埠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汪某某与被告程某某之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承办法官发现,原告提交的借条系2007年的事,且仅有一个证明人的签字,没有借款人的签名,联系被告时,被告也否认借款事实。
为确保查明案件事实,促进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承办法官向原告充分说明了举证的严格要求和法律后果,并积极协调证人出庭作证。终于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原告、被告、证人均到庭说明情况,双方当事人表示互相谅解,并就还款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后,眼看着还款时间已过,被告却还没有还款的动静,法庭再次联系被告,提醒其守约还款。
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程某某来到法庭主动要求见证还款的一幕。在法庭的见证下,原告汪某某清点借款数目,并出具收条,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解决了多年的心头病。
至此,一张没有借款人签字的借条,变成了案结事了的收条,一起陈年旧案彻底化解。(潘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