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中
来源:刘晓洁 2024-10-24 18:40:02 责编:齐晓迪

“法官,我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行动困难,去法庭开庭不方便。”“别着急,既然你不方便,那我们去你家里。”为减轻当事人诉累,10月23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一场特殊的离婚庭审拉开序幕。

据悉,原、被告双方经朋友介绍,相处不久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稳定的夫妻感情,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经过多年磨合,双方仍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近年来,原、被告双方已经分居生活,但因为财物方面存在分歧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原告遂诉至法院。

一个国徽、一张方桌、几把椅子,“临时法庭”就地布置稍显简陋,但庭审的庄重性、法律的严肃性并未打折扣。在这个简易而庄严的“法庭”里,双方当事人经过陈述、答辩、举证、质证环节,整个庭审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规范有序。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协商,当庭达成调解方案,并当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上门开庭”迈出的是脚步,传递的是温情。以上门立案、巡回审判、法官服务站等工作方式主动将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是八公山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刘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