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帮我们圆满化解了这个纠纷,我们公司可能真的就过不了这一关了。”10月23日,祁门县人民法院一法官收到黄山某公司送来的一面锦旗。
原告黄山某公司是一家材料供应商,被告深圳某公司自2022年起向黄山某公司采购原材料,双方定期对账结算,但期间被告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累计金额90余万元,使得黄山某公司陷入经营困难。经多次催收未果,黄山某公司遂诉至祁门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公司立即支付货款,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随即对保全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迅速对被告公司名下的存款予以冻结,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公司了解具体情况,发现其对于欠付的货款并无异议,也并非故意拖延拒付,而是公司目前资金周转不开,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进行调解。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多次组织线上线下调解,针对双方公司现状为当事人拟定合理的调解方案。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下,最终原告公司同意给被告公司一定宽限期,被告公司亦同意在首期支付大部分货款。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锦旗虽轻,承载的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祁门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温度,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汪一敏 叶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