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来自浙江省宁波市的感谢信,红色信纸上盛满了对法官的感激和谢意。淮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通过处置案外人的担保房产,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2021年9月,申请人相某和被执行人李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欠相某的投资权益转让款97万元于签订协议之日起5日内支付10万元,余款每月支付2万,直至付清为止。之后,李某并未按期支付转让款,相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姚俊涛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李某均称自己无钱还款。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李某名下存款、车辆及房产等财产线索进行查询,李某的银行存款不足3000元,名下的房产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均为轮候查封状态。经查询关联案件,姚俊涛发现李某在全省范围内作为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有10件,其中一起执行案件的标的额达2000万。此起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鉴于客观的财产查控结果和被执行人李某涉及的另案在执债务多,且债务规模大的情况,和解长期履行是相某实现胜诉债权的最佳路径。但由于相某对李某信任度极低,法官主持双方多次进行和解磋商,均难以达成有效合意。
面对困境,姚俊涛并没有放弃,而是多次耐心和双方沟通,向李某释法明理,最终李某找到了安徽某典当公司作为执行担保人,该公司提供一处位于合肥市的房产为李某提供担保,最终双方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之后,李某坚持部分履行和解协议后,再次出现还款困难,直至失去联系。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淮上法院依申请立即恢复强制执行,直接对执行担保人名下担保房产启动司法拍卖,并最终以52.75万元拍卖成交完毕。
最终,在被执行人已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下,经由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创造性的运用执行和解、执行担保等制度,相某的胜诉债权大部分得到了实现,未受偿部分的债权也依法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留待后续符合条件后继续执行。
“我的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这不仅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也让我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信任。”申请人相某在感谢信的末尾如是说。(淮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