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检察蓄能大讲堂:刑法中关于自首的认定
来源:卢瑶 2024-11-07 18:16:00 责编:齐晓迪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履职办案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1月5日晚,望江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第八十八期检察蓄能大讲堂,第一检察部干警卢悦以“刑法中关于自首的认定”为题作交流分享,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

课堂上,卢悦从自首的发展历程、概念、种类出发,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重点阐述了自动投案的具体情形、如实供述的认定标准等方面内容,并结合办案中的具体案例,分析了自首情节认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自己在案件办理中的思路和感悟。

课堂分享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自首作为常见的法定量刑情节在刑事案件中至关重要,此次的分享让大家对自首的认定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下一步,望江县检察院将继续以素能提升为抓手,引导检察干警在“学”字上下功夫,在“行”字上见成效,真正做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卢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