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丁某达成执行和解,丁某当场给付1万元。
2022年8月,丁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与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车的王某发生碰撞,致使两车损坏,丁某驾车逃逸。交警部门认定丁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王某构成九级伤残,期间丁某垫付医药费6万元。后王某向丁某索要赔偿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58万余元。经法院审理,判决丁某赔偿王某100063.43元。
判决生效后,丁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11月1日晚,弋江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公安协查,发现被执行人丁某在某网吧登记使用电脑。执行干警立刻前往网吧找到丁某,将其拘传至法院。到院后,丁某仍然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决定。后丁某连忙拦住法官,称自己马上联系家人筹款。
最终,丁某筹得1万元归还给王某,并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承诺后续将按期还款。(弋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