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不“终止” “清仓”促执行
来源:刘振浩 邢韵 2024-11-14 11:39:26 责编:王清

近日,霍山县法院在开展“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借助公安的协助力量,精准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妥善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储某某与贾某某合同纠纷一案,贾某某在2022年一审判决生效之后的一年时间内未能履行法律判决生效的还款义务,储某某在多次催促贾某某还款未果的情况下,于2023年向法院执行局申请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在执行法官的首次调解下,贾某某偿还了一小部分案件标的款后,与储某某就余下欠款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之后贾某并未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支付欠款。

今年8月,法院“执行110”接到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出警将贾某某拘传至法院,贾某某表示其没有能力偿还欠款,储某某对贾某某一再欺骗他的行为感到失望与气愤。在承办法官多次劝告下,贾某某仍态度强硬。法官遂依法对其实施拘留措施。执行拘留后,执行法官将此案件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结案措施。

案件虽转入“终本”程序,但是案件的执行并未就此结束。在“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该院执行局积极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借助其信息资源和侦查手段深挖被执行人的行踪和财产线索。今年11月,该院执行局接到公安局关于被执行人贾某某的反馈信息,排查到贾某某名下有私家车一辆并向法院提供了准确位置,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将贾某某的私家车扣押至法院。随后执行法官联系了案件双方当事人,征得储某某的同意后,向贾某某告知将对其所有车辆进行查封、评估然后拍卖,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案件标的款。至此,本已终本的案件因法院与公安的密切协作和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地保障。(刘振浩 邢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