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减肥咖啡“引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促和谐
来源:范国华 2024-11-14 17:48:16 责编:聂静洁

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连续调解两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廖某某与郭某某均在网上花费几千元向陈某某购买了一款减肥咖啡。后因该款咖啡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以及生产厂家等关键信息,于是将陈某某诉至湾沚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进行十倍赔偿。

案件受理后,两起被告均为同一人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引起法官的重视,在了解具体案件后,法官多次和原被告进行联系,组织多轮调解,但原被告双方分歧巨大。

原告认为自己购买了三无产品,权益遭受了损害,且被告所售的咖啡检测出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成分,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己必须获得十倍赔偿。

而被告则情绪激动地表示:“原告明知自己购买的是三无产品,还二次大量购买。并且我还查到原告通过多种途径购买各类减肥产品在全国各地进行诉讼索赔,知假买假,其诉求不应得到支持。”

为实质性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法官根据相关证据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在听取双方意见后寻找案件的矛盾症结所在,并结合相关判例向双方充分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两案得以圆满解决。(范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