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收到临泉某农产品公司送来的锦旗,感谢经侦民警为其挽回损失49.8万元。
原来,在2023年底,该公司对账时发现,应收货款中有49.8万余元被财务管理人员韩某某私自挪用。后经反复催要,韩某某于2024年4月、5月共归还16万元,剩下的资金韩某某一直不予归还。2024年9月10日,该公司向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
经民警调查发现,自2023年底开始,韩某某在工作之余,下载一款男主播讲故事的直播软件。觉得某主播很有才华,经常去直播间买礼物打赏,后来如同有瘾一般打赏越来越多。
在疯狂地打赏过程中,韩某某花光了自己的积蓄,开始打起了公司货款的主意。直至2024年初,韩某某共计挪用公司货款49.8万元。
目前,韩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将挪用资金全部归还公司,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韩云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