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由宣州区纪委监委组织区直单位近40名干部参加,在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通过远程联网全程旁听泾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郑某、石某受贿犯罪一案,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廉政“沉浸式”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郑某,以及泾县治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源头监管科原科长石某利用职务之便,在砂石相关工作中收受贿赂,受贿金额高达百万元。法庭上,控辩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论陈述,还原了两被告人如何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破纪破法全过程。被告人郑某、石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整个庭审程序规范高效,现场庄严肃穆,旁听人员深受警醒。
以人为镜,知得失;以案为鉴,正风纪。宣州区将法院审判的职务犯罪案件转化为廉政教育的反面教材,通过以案示警更有利于“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参加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张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