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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庙镇
大庙镇传达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来源:李紫伟
2024-11-19 13:38:06
责编:李伟 许梦源 谷京荣
11月18日,凤阳县大庙镇组织全体镇干部及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学习了新修改《统计法》。
会议指出,新修改的《统计法》是指导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对于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在学习过程中,大庙镇分管领导对新修改《统计法》的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其中,针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责、统计违法行为的界定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同时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也必须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统计工作的科学严谨。
会议强调,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的重要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内部学习,将统计法的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在今后的工作中,涉及统计相关业务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要以新修改《统计法》为准则,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可靠的统计支持。同时,要加强对新修改《统计法》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和企业了解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李紫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