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基础,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保障。安徽特别是省会合肥种业起步早、发展快,基础良好,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打造种业之都的实施意见》《推进现代化种业发展实施细则》等,但整体上与国内外同行相比,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不少种企的附属设施没有用地指标,有的甚至生活用水、用电等基本配套设施也得不到有效解决,极大地挫伤科技人员和种企做大做强的积极性,给企业正常运转和下一步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区域竞争有压力。北京、长沙是种业强市,武汉、三亚、陕西杨凌等地先后规划提出种业之都、种业中心的构想和扶持政策,城市之间都在相互比拼、争抢资源。合肥市持证种业企业253家,入选国家优势阵型种业企业6家,90%以上营收不超过亿元,难以挑起龙头带动重任。
二是顶层设计有缺项。以合肥市为例,虽然出台了实施意见、细则,但缺乏打造种业之都规划引领,与其他城市差异化定位不够明确,产业集聚度不够,空间布局呈平面状态,产业纵向和横向分工水平不高,差异化、协同化竞争优势不显著。
三是种业创新不足。全省绝大多数种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强,八成企业没有育种能力或育种技术滞后,重点企业研发投入比普遍低于5%的国际正常线,专业人才特别是具有国际化经验的高端人才缺乏,基层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队伍人员不足,薪酬待遇普遍低于全国同行。
四是企业实力有差距。我省绝大多数种子企业实力不强,水平参差不齐,经营规模小、水平低,设备差、专业化程度不高,产业链条延伸不够。
为此,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统筹安排和支持种企生产基地所需的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除此之外,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人才的创新、创造和创业活力需要体制机制来激发,针对种企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科技人员,要进一步规范科研人员兼职取酬、离岗创业以及相关奖励等,明确各类人才聘期岗位责任和量化考核指标,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在职称评聘上给予政策倾斜,让领军人才享受到与自己能力相匹配的薪酬待遇。
二是扶持特色企业。目前国家对种业的扶持政策是扶大企业、扶国有企业,规模不大但很有特色的种企多数被忽略了。建议政策应向“特”“专”小企业倾斜,小而强的企业多了,行业也就做大做强了。
三是政策更加有效。种业属于高投入行业,国家为了扶持种业,对种业税收优惠力度大。这样利好政策虽然降低了种业企业的负担,但也因为企业税收低而容易被招商部门和开发区忽视,加上地方工业土地指标紧张,于是优先选择供给投资大、税收高的工业企业,而种子企业很难获得土地用于扩大产能、建设加工厂房以及储存仓库。因此,对于“特”“专”种业的企业,建议配置种业企业加工仓储用地专用指标。
(作者赵明系省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