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长三角等地市场对接时发现,我省很多特色农产品产量不高,规模偏小、标准不一、品牌不优等问题突出,经常出现“生产者想卖卖不掉,经销商想买买不到”的尴尬局面。
为此,建议:
一是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传统小农经济的鲜明特点是以个体家庭为单位、以劳动的孤立性为特征的小生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后,农户的主体性和积极性被极大地激发出来,农户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但不可否认,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数量众多仍是我省的基本农情,以分散的小农户家庭小规模生产经营仍是我省农业的主要生产方式,大别山区、皖南低山丘陵、江淮分水岭一些农户仍未完全摆脱自然经济的束缚,农村市场经济仍然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农业生产老龄化现象严重,社会成员文化素质总体上偏低,接受新知识、新思想和新观念能力普遍较弱。由于思想观念转变的滞后性,即使目前传统的小农意识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改变了,但传统小农意识作为一种思想观念还将长期存在并发生影响:一是制约了农业生产规模化发展,二是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生产和高新技术的应用,三是延缓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为此,要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重塑现代农户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是提升我省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尽管我省名特优农副产品种类众多,中药材资源丰富。但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受土地资源、生产条件以及加工技术等方面制约,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按照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标准来遴选区域特色比较优势明显、市场需求旺、生产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优势特色农产品作为我省主推品种,集中力量,通过持续扶持引导,把优选的特色农产品做大做强。要坚决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面面俱到,更要防止“朝令夕改”,导致产业扶持引导缺乏定力,缺乏持久性。
三是推动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发展。我省鼓励和支持通过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但受地形地貌差异以及机械适宜性等限制,小农数量众多、经营分散短期内难以根本改观,应该统筹推进农地经营规模化和作业服务规模化两种不同类型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形式。当前,要在完善提高现有规模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的同时,重点支持农机农艺作业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普及,让众多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小农户根据自身状况和需求,选择相应的专业化服务,形成农业服务型规模经营。对此,可以借鉴吸收云南通海县蔬菜产业通过作业服务“软规模化”的经验做法,依靠科技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和提高市场占有率来实现规模龙头企业与成千上万经营农户的无缝对接。
四是提升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影响力。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为抓手,重点查处“假冒”行为。特别是加强霍山石斛、砀山酥梨等地方特色优质农产品的全过程追溯管理和品牌的地理标志保护。以建立完善特色农产品质量分级标准与优质评价体系为抓手,重点打击以次充好的“伪劣”行为,特别是要确保特色农产品分级标准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可识别性,符合管理部门、交易主体、消费群体等的普遍认知,防止特色农产品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作者梁修存系省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