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家孩子撞人的时候还是未成年!原告没有及时通知我们家长!”
“法官!我一直和被告积极沟通,但他们一直不予理会!”
11月27日,一起争议较大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下成功调解,被告当场给付11000元赔偿款,双方一次性了结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满意的调解效果。
2023年12月,被告赵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超车时,与同车道前方原告所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受损。事发后,交管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赵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住院治疗,产生相关花费。事故发生时,被告赵某系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被告被起诉。
被告认为原告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与未成年人家长联系,存在过错,且诉请金额过高;原告认为是被告赵某声称自己已经成年,导致未能联系其家长、未能及时解决纠纷。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主持双方进行调解,鼓励双方积极化解矛盾,并帮助双方敲定给付时间、给付方式、诉讼费承担等细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官见证下,双方签下调解笔录,被告当场支付赔偿款11000元给原告,实现了纠纷实质性化解。(淮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