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将法庭搬进社区,对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并邀请文化路社区工作人员及部分居民旁听。
王某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安排在工地工作。一日,王某因脚下打滑从楼梯摔至脚手架横杆上,随即被送往医院就诊,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8级。因劳务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故王某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拒赔。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15万元。
当日,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案件当庭调解不成,将择期宣判。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认真聆听,沉浸式感受司法的权威和公正。
庭审结束后,法庭工作人员围绕本案进行了普法宣传。(镜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