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了三年,为其转账将近百万元,浓情蜜意过后玩消失,报警后,警察告知其“网恋女友”竟然是位中年大叔。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况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被骗损失。
2020年,被告人况某在某APP上注册账号,并标注为女性,被害人与其聊天后添加其为微信好友,后况某某冒充女性身份与被害人进行聊天,以交男女朋友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编造自己生病住院、开服装店做生意等多种理由骗取被害人钱款,让被害人通过微信向其转账,至案发况某某共骗取被害人钱款计九十余万元。这场网恋一谈就是三年,双方一直未在现实中见面。被害人期间也有过见面请求,况某总能用种种不便理由推托,直至将被害人微信拉黑,被害人想尽办法也联系不上网恋女友,无奈之下只好报警。2023年10月,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况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同时况某拒不认罪,构成累犯,不愿退赔被害人损失,依据其犯罪情节,法院遂对被告人况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网恋”因带有一定虚拟性,往往分不清“她”还是“他”,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并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网恋”有风险,转账需谨慎,不要轻信网友打造的“人设”,在投入感情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在网上交友时要加强防范,凡是涉及个人困难急需用钱、家庭突发变故需要借钱等资金往来需要提高警惕,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了解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法,提高识别骗局的能力。(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