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涉及二十多年前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申请监护人向法院干警讲述着这些年来的生活不易不禁潸然泪下,本已对案件不抱希望,没想到法院居然没有放弃并主动执行到钱,非常感谢法院所做的一切。
据悉,2000年,申请人被李某误伤后造成残疾,案件经审判后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一直未能执行到位。执行干警始终坚持心系群众、司法为民,在查控到被执行人名下有银行存款七万余元后,立即采取扣划措施,由于申请人被砍至重伤残疾导致瘫痪在床多年,脑部也遭受重创无法辨认,执行干警便联系到该案件申请监护人,并利用周末时间主动登门核实情况,将执行案款妥善交予申请监护人。
近年来,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执行行动为抓手,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激活“内循环”、打通“外循环”,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应执尽执”,持续提升执行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以高质量执行工作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