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12月12日,寿县司法局寿春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
活动中,寿春司法所司法干警以案释法,重点讲解了个别矫正对象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训诫、警告、收监执行等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警钟长鸣,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提高自身素养,不碰法律红线,服从监督管理。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和纪律意识,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张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