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想到,咱们淮南的法院这么厉害,从千里之外的青海帮我这个东北人要到拖欠一年多的辛苦钱,还是调解来的,谢谢法院!谢谢李庭长!”微信群中弹出了这段特别感谢……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曹庵人民法庭利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当事人别在黑龙江、青海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连连点赞。
被告尹某的户籍地在淮南市田家庵区史院乡,之前一直在青海省西宁市经营滑雪场,经人介绍与原告王某结识。2023年11月3日至12月15日,王某从黑龙江省来到尹某经营的滑雪场,应聘为压雪车司机。12月中旬,在未实际进行压雪任务之前,王某因身体不适辞去工作回到黑龙江。之后,王某多次要求尹某支付其在职期间产生的劳务费用,均未得到满意的结果,于是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联系到已经离开淮南20多年的被告有一定难度,经过村委会寻找等方法无果后,他主动联系原告代理人找到被告的联系方式,添加其微信号。至此,被告才知道案件情况,并同意在“云上法庭”开庭。
双方在庭审中的争议焦点是,压雪驾驶员这一特殊工种的劳务工资计算问题。原告主张按每月13000元计算1.5个月的工资,被告则认为原告没有实际压雪只能按照每月4000元左右的标准支付1.5个月的工资。
承办法官厘清思路,开始了对双方的调解他多次给原、被告双方打电话、发微信,耐心的释法明理,不断调整平衡点。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诉求金额不断接近,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尹某同意偿还原告王某劳务费及交通费合计12000元,并在“云上法庭”完成协议签订。
收到转账后,王某在微信群中发了文章开头那段话,这场“千里之外”的纠纷真正案结事了。
“云上法庭”的便利之处在于打破了审理案件的时空限制,相隔千里的当事人也能线上“出庭”,足不出户就能“零距离”实时参加庭审。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还避免了当事人因见面接触而引起“红脸”尴尬和矛盾。
下一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运用“云上法庭”探索信息技术与司法规律的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黄梦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