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谢你了!谢谢你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纠纷,也帮我拿到了赔偿,解开了心结。”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前置过滤器破裂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过滤器爆裂致房屋受损
2018年,宣某父亲与天长某设备销售公司(下称销售公司)签订《净水销售及安装合同》,约定由销售公司为其安装净水器、前置过滤器设备,该设备由南京某电器公司生产(下称电器公司)。2019年,销售公司在宣某所有的别墅三楼阳光房完成净水器、前置过滤器设备安装。其间,该房屋长期闲置无人入住,闲置期间该房屋水阀总阀并未关闭,周边无地漏排水设施。2021年,宣某父亲去往别墅后发现前置过滤器破裂,导致别墅上下三层地板、吊顶、门套、衣柜等全部泡水。宣某立即联系前置过滤器销售方销售公司、生产方电器公司前往现场查勘,其间,宣某单方委托评估公司对别墅受损金额进行评估,评估金额达130余万元。后双方共同委托对前置过滤器质量问题、破裂原因进行鉴定,鉴定报告显示该前置过滤器存在漏水现象,塑料件本身存在质量缺陷,开裂也不排除与前置过滤器的使用环境低于0℃具有关联性。净水器销售公司、生产公司均不认可单方评估所确定的损失金额,宣某认为其所有的别墅装修价格高昂,也不愿意在赔偿价格上让步。三方就别墅受损赔偿金额未能协商一致,宣某遂诉至法院。
“背靠背”释法明理达和解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纠纷已历时近三年,为实现案结事了,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翻阅卷宗,承办法官发现前置过滤器确实存在部分质量问题,同时损害结果的发生、扩大也与前置过滤器的安装、未设置地漏、房屋闲置期间水阀总阀未关闭等存在关联,各方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均负有一定责任。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一方面做宣某工作,释明其装修发票等证据材料缺失,继续评估不仅要支付评估费用,评估周期较长,也会影响房屋重新装修,宣某表示愿意在赔偿总价上作出让步。另一方面,告知销售公司、电器公司依据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在了解到生产厂家为该产品投保了产品保险,承办法官积极督促电器公司与保险公司协调确定能够索赔之金额,最终保险公司同意电器公司签订调解书后理赔50万元,该款项直接支付给宣某,除此之外电器公司再赔偿宣某26万元,总赔偿额76万元。销售厂家也表示愿意赔偿79200元。宣某最终同意了上述调解方案。
调后跟进督促自动履行
事后,承办法官定期督促两被告积极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避免该案进入执行程序。2024年12月6日,该前置过滤器的保险公司将50万元赔偿款打入宣某账户,电器公司也支付了宣某部分赔偿款13万元。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向产品销售者、生产者索赔。
冬季来临,气温降低,前置过滤器、净水器、水管等家中设施易受低温影响破裂。广大消费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以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设备的安装应遵从产品安装注意事项,选择正确安装位置,知悉产品使用方法,按安装注意事项设置相应地漏排水设施,家中无人居住应关闭水阀总闸。(王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