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张店法庭迎来了一起特殊的 “案件”。这本是原定开庭审理离婚纠纷的日子,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当事人夫妻双方却一同出现在法庭,并向法官恳切表示:“我们想要和好,不诉讼了,希望法院能为我们做个见证。”
据悉,这对夫妻因生活琐事频繁争吵,矛盾不断升级,女方在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即展开调查,通过与双方深入的询问交流,敏锐地察觉到他们之间并无特别对立的矛盾冲突,过往的争吵更多是源于日常生活中的琐碎摩擦,尚未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
抓住这一关键信息,在排期开庭的时间里,法官积极主动地与夫妻二人分别沟通,耐心倾听他们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努力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与此同时,亲属和朋友的劝导也让夫妻二人逐渐冷静下来,开始重新审视这段婚姻关系。尤其是考虑到两人结婚已有五年,还共同孕育了一个可爱的孩子,法官以此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他们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完整的家庭环境。
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夫妻二人终于放下芥蒂,决定再给彼此一次机会,携手修复这段婚姻关系。于是,在开庭当日,他们共同来到法庭,明确表示希望调解和好,并且提出不需要法院出具调解书。
承办法官对他们的决定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肯定,随后,在法官的主持下,起草了一份和解笔录,双方郑重地在笔录上签字确认。法院以此作为本案圆满结案的证明依据,见证了这个家庭的破镜重圆。
婚姻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磕绊绊,夫妻相处本就是一个不断磨合的过程。即便矛盾升级导致诉讼至法院,这也并不意味着婚姻的终结,反而可能成为双方冷静反思、有效沟通的契机。而对于法院来说,每一次成功调解夫妻和好,都是对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有力守护,因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才是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王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