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蚌埠市蚌山区司法局多措并举,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新模式,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规范调查评估。对拟假释或者多方意见不一致的调查评估案件,组织集体评议。对委托机关未采信、未委托调查评估即作出社区矫正决定的,及时向市局和检察机关进行备案。
强化风险防控。抓好入矫谈话教育和信息化采集录入,落实联防联管措施。常态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化解台账、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照隐患及时“销号”,共排查隐患11次,开展点对点督查12次,发出工作提示单4份。
加强风险管控。严格执行“情指行”一体化监管运行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排查每日告警信息,全面防范越界脱管、私自外出、逾假未归、定位手机关机等风险。落实矫情分析会制度,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规范执法监督。强化政法部门执法协作配合,加强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对符合法定收监情形的,及时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并抄送检察机关。推行“矫务公开”,重点公开执法内容、执行流程、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等内容,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创新教育帮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接受不少于一次政治、法治、道德文化等集体教育,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等考核情况,动态调整管理等级,实施分级教育措施。推广应用“三天教育”工作法成果,抓好入矫教育,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和行为动态。组织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警示教育。定期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救助帮扶需求,会同人社部门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能力。
提升执法能力。健全与公安等部门信息数据实时对接机制,拓展共享领域和范围,强化智能管理平台数据比对,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及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蚌山区司法局将坚持改革创新、以人为本、社会参与的原则,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杨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