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通过保全的方式,促进当事人达成调解,在实现纠纷实质化解的同时,减少了企业的损失,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
2021年9月,某建材公司与某设备安装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由建材公司向设备安装公司供应预拌混凝土。2024年1月,双方进行结算并约定1276275元混凝土货款分两期支付,首期支付676275元,剩余款项600000元在2024年4月30日前支付。协议签署后,设备安装公司按约支付了首期费用,剩余款项600000元一直未支付,建材公司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
建材公司起诉后向淮上法院提出了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设备安装公司银行存款6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法院冻结该公司账户后,为减少保全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充分调解,设备安装公司当场承诺分两期履行完毕,亦请求建材公司解除对其的保全措施。
经协商,设备安装公司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时间履行完毕第一期支付义务30万元后,建材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即提交解封申请。随后,淮上法院制作了调解书。一周后,设备安装公司按照调解协议要求支付建材公司30万元货款,法院对设备安装公司的账户亦及时予以解除保全,使公司能够正常运营。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淮上法院通过财产保全措施以保促调,以保促履行,促使双方尽快展开对话,实质性解决问题,最终涉诉企业按照承诺履行完毕第一期支付义务,保障涉企双方的权利,亦减轻了后续的执行压力。近年来,淮上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淮上法院)